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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9年6月8日為乙公司提供了航空運輸業(yè)務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應收取的運費為200萬元,增值稅為18萬元。為了提早收回勞務款而在合同中規(guī)定現(xiàn)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計算現(xiàn)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乙公司在2019年6月20日支付了上述款項,甲公司實際收到的金額為()萬元。

84784953| 提問時間:2020 08/1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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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甲公司實際收到的金額=200*(1-1%)+18=216萬元
2020 08/18 17:56
84784953
2020 08/18 17:59
現(xiàn)金折扣不是要計入財務費用嘛?
閻老師
2020 08/18 18:01
現(xiàn)金折扣計入財務費用沒錯,實際上收到的錢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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