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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如果股份公司通過持股平臺進行股權(quán)激勵在行權(quán)時不能運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理由是啥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4 06/1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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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正在解答中,請稍等!
2024 06/15 22:07
薇老師
2024 06/15 22:13
由于非上市公司通過持股平臺實施股權(quán)激勵的情況在稅務(wù)處理上存在不確定性,特別是在與激勵對象個人所得稅處理方式相匹配的問題上,導(dǎo)致企業(yè)在行權(quán)時不能直接運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84785022
2024 06/15 22:21
好的,謝謝老師
薇老師
2024 06/15 22:21
嗯嗯,好的,繼續(x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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