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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票管理和停止出口退稅為啥不能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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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不是不能復議,題問必須先復議的
(1)必經(jīng)復議的情形(針對實體,體現(xiàn)稅收機關的專業(yè)性)
下列情形之一,申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不服的,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前置,先復議再訴訟)
①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jù)、納稅環(huán)節(jié)、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一般都有稅字,滯納金也在稅的基礎上計算的。
②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個人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
納稅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fā)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沒有傷害就沒有救濟,先交錢或提供擔保再申請)
2023 08/26 19:49
84784993
2023 08/26 19:51
意思發(fā)票和退稅直接訴訟?
廖君老師
2023 08/26 19:58
您好,是的,可以直接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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