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問一下3月份應發(fā)工資是3000,但扣完個人代扣代繳社保公積金應該是發(fā)放1500,但實際發(fā)放了2000,發(fā)放錯誤了,付3月份的工資的時候,差額做賬記為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500,因此發(fā)放4月份工資的時候做了調整,在4月份的實發(fā)工資中扣除500,然后記為貸方的應付職工薪酬,但是現在發(fā)現應發(fā)工資應該是4000,所以5月份要補回去1000,這個科目我應該怎么做,從付3月份工資憑證那張憑證開始做嘛?記為其他應付款-工資差額?

84785026| 提問時間:2023 05/31 10:4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一休哥哥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3月份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 3000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1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2023 05/31 11:01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5/31 11:02
應該每個月扣1500的個人部分 4月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4000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1500+500 貸:銀行存款 2000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5/31 11:05
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結轉: 3月份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 3000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1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200 借:應付職工薪酬 200 貸:銀行存款 2000 4月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4000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1500+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200 借:應付職工薪酬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最新回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