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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fā)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A.中止履行 B.將標的物提存 C.解除合同 D.終止合同

84785028| 提問時間:2023 04/14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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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陽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同學, 答案AB 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fā)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合同關聯(lián)其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fā)生困難,并不能解除、終止債權債務關系,選項CD錯誤。
2023 04/14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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