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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的怎么填寫,銷項稅額7796.82,進項稅額85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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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是指適用于期間產生的銷售收入在一定數額以下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依據《銷項稅額簡易計算辦法》的規(guī)定,根據主營業(yè)務收入、全部銷項稅額和全部進項稅額,計算需要繳納的增值稅,以及應稅銷售額和當期繳納金額。假設銷項稅額7796.82,進項稅額8587.16,按照簡易計算辦法,則:
1.計算出應稅銷售額:應稅銷售額=銷項稅額÷(1+稅率)÷計稅依據=7796.82÷(1+3%)÷1=7567.07;
2.計算出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稅率-進項稅額=7567.07×3%-8587.16=-698.29,即代表當期可以減稅698.29元;
3.計算出累計已繳稅額:累計已繳稅額=累計已繳稅額+上期應納稅額=0+-698.29=-698.29元。
應用案例:一家企業(yè)在某一期間產生的銷售收入較少,銷項稅額為7796.82,其進項稅額為8587.16,此時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的方法,根據上述計算步驟可以得出當期可以減稅 698.29元,累計已繳稅額也可以得出,并對可減稅的金額進行及時的繳納,以保證公司的財務正常運轉。
2023 02/0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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