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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賬面價值118 可收回價值129,8,可收回價值高于賬面價值不是就不攤銷了嗎?為什么21年的1-3月還要繼續(xù)攤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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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由于不同的會計核算方式,賬面價值與可收回價值的計算也會有所差異,可收回價值較高于賬面價值不代表就不攤銷了,但仍需要按照會計核算規(guī)定按月攤銷。比如,賬面價值法要求把不可收回資產(chǎn)的費用攤銷到未來某一特定時間內(nèi),而可收回價值法要求把不可收回資產(chǎn)的費用攤銷到這種資產(chǎn)的最終可收回價值,綜合而言,按月攤銷有利于更好地衡量資產(chǎn)的價值。
從拓展知識角度來看,攤銷可以分為兩大類:單一攤銷和正常攤銷。單一攤銷是指將費用一次性攤銷到開支科目,正常攤銷是指將費用拆分成多次攤銷,比如按月,按季度,按年等攤銷。按照會計核算原則,采用按月攤銷的方式,可以充分展示出資產(chǎn)的實時價值,比如,在報表中,可以顯示出21年1-3月的賬面價值以及可收回價值的變化情況。
2023 01/2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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