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們有個人力資源公司,介紹工作,并且給員工買社保,開票的時候開的是3600.為什么要在備注欄,備注,差額征稅3240.呢,我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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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欄的備注“差額征稅3240”主要是為了提醒付稅者注意工作費從本期開始被開始征稅,自本期以后,每期應(yīng)當繳納3240元稅款,具體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
拓展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guī)定,任何個人不得超過每月個人所得稅定額稅額,即3600元,超過部分需要按差額稅率加以征收,當月超出3600元的部分,超出部分按當月超出的金額的20%收取稅款,稅收的起征點為累計金額的差額部分。比如本期有7200元,則需要收取3240元差額稅款(7200-3600=3600*20%=720, 3600*20%+3600=3240)。
2023 01/1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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