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假如試用期兩個月然后就差10天,試用期就滿了,然后老板就說不合適就說不用過來上班了,哎呀,好,勞動合同也是超過了一個月才簽的,還是我這邊叫他簽的總共是41天她才簽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期間也沒有對勞動者進行過考核之類的。那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怎么支付我的賠償金之類的和損失費呢?或者這種事情該怎么處理?

84785033| 提问时间:2022 10/07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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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松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注會已過會計
1、在試用期,員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原則上是不需要補償?shù)?。 2、但是如果是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就需要對被辭退的勞動者支付相應(yīng)的補償金。 3、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biāo)準(zhǔn)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2022 10/07 09:45
松松老師
2022 10/07 09:47
也就是說單位沒有足夠足夠理由不能輕易辭退,如果辭退就給相應(yīng)賠償
84785033
2022 10/07 13:20
一句話說不合適就叫不用上班了,這個理由是足夠理由嗎
84785033
2022 10/07 13:29
而且勞動合同是超過41天才簽的合同,我不是要問用人單位支付我2倍的補償金,我8月12號上班,9月20號晚上才簽合同,還是我題說簽合同的,工資是4000元,用人單位是不是用8月13號開始算到9月19號這期間的補償金 ?是用4000+(38天*2)=4076的賠償金,還是4000+(8*2)4016 賠償金呢
84785033
2022 10/07 13:30
而且試用期這期間用人單位也沒有對我進行考核之類的
松松老師
2022 10/07 15:06
用工期間起始日期從8月12日開始,到9月20日,工資為4000+(4000/21.75)*14=6574,外加補償4000
84785033
2022 10/07 15:15
公司是大小周的是不是用4000+(4000/24)*14
松松老師
2022 10/07 16:58
大小周就按照工作日算吧,比如4000/30*實際上班工作日
84785033
2022 10/07 17:10
好的,謝謝老師,老師辛苦了
84785033
2022 10/07 17:24
那我是直接用4000+(4000/30)*28天就可以是嗎
松松老師
2022 10/07 17:30
可以的,如滿意可否給予五星好評,謝謝您,祝您生活愉快!會有更好的工作等待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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