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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我問題是這400可補虧損,不應該是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嗎,為什么是-400*25%負遞延資產呢。 (3)甲公司2×15年度利潤總額4 500萬元,以前年度發(fā)生的可彌補虧損400萬元可在稅法允許可結轉以后年度產生的所得抵扣的期限內。 答案:根據資料(3),因彌補虧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0-400×25%=-10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轉回,對應所得稅費用。因此,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期初100+(當期發(fā)生62.5-當期轉回100)=62.5(萬元)。

84784998| 提問時間:2022 08/09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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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CMA,經濟師,稅務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當期發(fā)生虧損是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但這道題是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抵減當期利潤,因此是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
2022 08/10 00:27
84784998
2022 08/10 00:32
那就是可以理解為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了?
Jack老師
2022 08/10 00:42
您好,是可以這樣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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