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比如說國內(nèi)利潤是200萬,然后國外子公司利潤是100萬,分支機構是50萬。那么國外子公司要在國外交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是40%,股息全額分配,預提所得稅稅率是10%,國外子公司也屬于可以抵免的情形,那么按照公式,居住國應征所得稅額=(國內(nèi)外應稅所得額之和*居民國所得稅率)—允許抵扣的已繳納的國外稅額。計算過程,答案是什么? 子公司:可免抵限額:100*25%=25可抵免稅額:6+40=46, 實際可抵免25萬, 分公司:25*25%=6.25 居住國應納稅所得額:(200+100+50)*25%-25-6.25=56.25 有解答的么?

84785015| 提問時間:2021 09/2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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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壹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子公司可抵免限額100*25%=25? ?子公司抵免額46 分支機構抵免限額=50*25%=12.5? 分公司抵免額50*40%=20 居住國應納稅所得額:(200+100+50)*25%-25-12.5=50
2021 09/2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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