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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fā)票開票方已交稅金算不算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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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發(fā)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fā)票。取得發(fā)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你單位構不構成虛開發(fā)票,需要看業(yè)務實質是否真實發(fā)生。不過對于稅務而言,你繳稅了,一般就不會為難你
2016 01/1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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