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新投資成立公司,認繳40%出資是否需要做賬務處理
【問題】
我們跟一個單位一起合作新投資成立一個公司,目前只是認繳40%出資,那我們是否需要做賬務處理?
【答案】
在認繳制下,投資方在未實際出資前是否應確認與所認繳出資相關的股權投資,應結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與具體合同協(xié)議確定,若合同協(xié)議有具體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會計處理;合同協(xié)議沒有具體約定的,則應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
因此,對于貴公司投資的初始確認,若投資合同或章程明確約定認繳出資的時間和金額,且投資方按認繳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則貴公司應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及一項金融負債;若投資合同或章程沒有明確約定,則屬于一項未來的出資承諾,不確認金融負債及長期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