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吸收合并是否要交增值稅
【問題】
企業(yè)吸收合并是否要交增值稅?是否要轉出資產的進項稅?
【答案】
財稅「2016」36號附件2一(二)不征收增值稅項目: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所以企業(yè)通過合并,將實物資產及與其相關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的,不征增值稅,且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問題】
企業(yè)吸收合并是否要交增值稅?是否要轉出資產的進項稅?
【答案】
財稅「2016」36號附件2一(二)不征收增值稅項目: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所以企業(yè)通過合并,將實物資產及與其相關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的,不征增值稅,且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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