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認真做好北京市2010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工作的通知

京財會[2010]501號

頒布時間:2010-04-28 17:54:51.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

  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jiān)督暫行辦法》(財政部令24號)的規(guī)定和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2010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報備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0]8號)的要求,為做好北京市2010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和匯總工作,現(xiàn)將報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報備的范圍 、形式

  在北京市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含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均在本次基本信息報備范圍之內。2010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實行書面報備與網上報備同步進行。

  二、基本信息報備的方法 、內容

  北京市2010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在會計行業(yè)管理系統(tǒng)(網址:)上進行2010年添加報備數據工作,進行報備提交;二是按照本文件要求下載表格填報數據,發(fā)送至北京市財政局基本信息報備專用郵箱;三是會計師事務所將下載填報的表格進行打印、簽章后報送北京市財政局會計處。

 ?。ㄒ唬嬓袠I(yè)管理系統(tǒng)網上填報方法

  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基本信息報備之前,必須先核實會計行業(yè)管理系統(tǒng)中的數據資料是否與本所實際情況一致。

  1.系統(tǒng)數據與實際情況一致時,在會計行業(yè)管理系統(tǒng)上的“基本信息報備”菜單中按規(guī)定添加報備數據后,進行報備提交。

  2.系統(tǒng)數據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時,在添加報備數據的同時應辦理變更備案確認,具體情況如下:

  (1)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資本、主任會計師、合伙人或股東、分所負責人、辦公場所等項目與系統(tǒng)中信息不一致的,在添加報備數據的同時進行變更,并及時按照要求向市財政局會計處報送相關“變更備案”材料。經審核無誤,市財政局即予以進行確認。

 ?。?)事務所的組織形式、設立方式、批準文號、批準日期等屬于會計師事務所不可修改信息,但又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時,應將變更項目的相關證明材料報送市財政局會計處,由財政部門核實后進行確認并修改。

  (3)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傳真電話、電子郵箱等項目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事務所在添加報備數據時可自行在會計行業(yè)管理系統(tǒng)上進行修改變更,變更后信息直接生效。

 ?。ǘ┫螺d表格,填報相關數據

  登陸北京市財政局網(網址:)或登陸北京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網址:),下載本文件的附表并按照要求在下載表格中直接進行數據填報,會計師事務所總所填寫附表一至附表四;分所填寫附表一至附表二,所下載的表格不能隨意更改。經審核確認無誤后發(fā)送至北京市財政局基本信息報備專用郵箱:bbxx@kj.bjcz.gov.cn.

 ?。ㄈ﹫笏偷臅娌牧?

  1.將發(fā)至專用郵箱的附表打印并上報;

  2.會計師事務所上年末資產負債表和上年度利潤表;

  3.對分所的業(yè)務管理和執(zhí)業(yè)質量控制情況的說明;

  4.對本年度計提職業(yè)風險基金的說明或保單復印件;

  5.上年度與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合作開展業(yè)務情況表;

  6.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除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北京市的基本信息報備工作外,還需要向財政部報送有關材料,具體要求登陸會計行業(yè)管理網()查看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2010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報備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0]8號)。

  三、需要說明的問題

  (1)“基本信息報備”經財政部門確認后,系統(tǒng)將根據報備數據對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的基本信息進行更新。對事務所、分所不滿足設立條件的,系統(tǒng)顯示該所進入整改狀態(tài)(即:非正常執(zhí)業(yè))。與此同時,我局也將按照財政部24號令的規(guī)定,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書”,如在規(guī)定期限內仍未滿足設立條件,我局將撤回設立許可。

 ?。?)發(fā)生變更備案需要上報財政部門的備案材料內容,請登陸北京市財政局網站——財政熱點——會計師事務所管理中查看《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所變更備案的說明》。

 ?。?)會計師事務所、分所遺忘登陸會計行業(yè)管理網密碼的,需向北京市財政局會計處報送密碼重置申請,重置后的密碼為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證書編號。

  (4)填報附表需注意的問題

  1.下載的表格有公式設置,要錄入數據填報,請不要在表格內粘貼復制,以免影響數據匯總;基本信息報備內容除股東(合伙人)、從業(yè)人員數以填報日的實際情況為準外,其他數據以上年年度報表為準,金額單位為:萬元(不保留小數);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的有關數據包含分所,且網上填報內容與書面報備材料必須一致。

  2.附表二:會計師事務所股東(合伙人)情況表,如果股東人數不夠填列,可在中間插行;日期統(tǒng)一輸入格式為:XXXX年X月;股東明細人數應與附表一中股東(合伙人)總數相等;股東出資額應與附表一中注冊資本(出資額)相等。

  3.附表三中在本事務所的工作時間,合并經營的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在本所執(zhí)業(yè)時間應連續(xù)計算。

  四、有關要求

  (一) 為全面掌握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的基本情況,通過匯總,分析行業(yè)發(fā)展趨勢,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yè)健康發(fā)展,按照財政部要求,今年的基本信息報備增加了工作難度,比以前年度需要提供的數據和材料多且復雜。希望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負責人給予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確保上報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并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基本信息報備工作。對未按規(guī)定報送材料的事務所,將按照財政部24號令《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jiān)督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基本信息報備的書面材料必須由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分所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公章,并在2010年5月31日之前報送到北京市財政局服務大廳——會計處咨詢臺。2010年5月31日會計行業(yè)管理系統(tǒng)上的基本信息報備工作結束,網上基本信息報備窗口同時關閉。

  附件:

  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附表.xls                   分所基本信息報備附表.xls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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