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會協[2010]37號
頒布時間:2010-03-23 09:00:18.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資產評估機構: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印發(fā)的通知》(中評協[2008]156號)和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印發(fā)的通知》(京會協[2009]3號)的規(guī)定,現將北京地區(qū)資產評估機構申報2010年度內部培訓資格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資產評估機構申請內部培訓資格的條件:
?。ㄒ唬碛?0名以上(含30名)注冊資產評估師;
?。ǘ┠暝u估業(yè)務收入在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
?。ㄈ┚哂薪∪膬炔颗嘤栔贫群拖到y的繼續(xù)教育培訓計劃;
?。ㄋ模┚邆涑袚嘤柸蝿盏慕虒W場所和設施,并保證培訓質量;
?。ㄎ澹碛谢蚱刚堄心芰Τ袚嘤柸蝿盏膸熧Y;
?。┓现性u協或北京注協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方式和其他事項
?。ㄒ唬┓仙暾垪l件的資產評估機構須將本機構的申請報告和年度內部培訓計劃(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師資、參加人數、培訓負責人和聯系電話等)加蓋公章于2010年4月30日前報北京注協資產評估部,經審核后予以批準公布。
聯系人:吳雪 聯系電話:88392952
?。ǘ┍本┳f將按照《北京地區(qū)注冊資產評估師繼續(xù)育監(jiān)督檢查實施方案》(京會協[2010]13號)文件的規(guī)定,對當年度具有內部培訓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培訓質量檢查,對不能保證培訓質量的資產評估機構,取消其內部培訓資格。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