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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購入商品采用進價核算的,在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后,按商品進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在途物資”等科目。委托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進價,借記本科目,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
購入商品采用售價核算的,在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后,按商品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按商品進價,貸記“銀行存款”、“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商品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委托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賬面余額,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商品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對外銷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采用進價進行商品日常核算的,發(fā)出商品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采用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
【例1】公司2007年2月10日從新東方公司購進一批商品,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000000元,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170000元,全部款項通過銀行存款支付。商品已全部驗收入庫。
借:庫存商品 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0
貸:銀行存款 1170000
【例2】公司2007年4月30日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商品銷售成本按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確定已發(fā)出商品的銷售成本為6000000元。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商品銷售成本 6000000
貸:庫存商品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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