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收賬款周轉率指標。
應收賬款周轉率是用以反映應收賬款周轉速度的指標。其在實踐中存在以下局限性:
一是沒有考慮應收賬款的回收時間,不能準確地反映年度內收回賬款的進程及均衡情況;
二是當銷售具有季節(jié)性,特別是當賒銷業(yè)務量各年相差較懸殊時,該指標不能對跨年度的應收賬款回收情況進行連續(xù)反映;
三是不能及時提供應收賬款周轉率信息。該指標反映某一段時期的周轉情況,只有在期末才能根據年銷售額、應收賬款平均占用額計算出來。
2.存貨周轉率指標。
存貨周轉率是反映企業(yè)銷售能力強弱、存貨是否過量和資產是否具有較強流動性的一個指標,也是衡量企業(yè)生產經營各環(huán)節(jié)中存貨運營效率的綜合性指標。在實際運用中,存貨計價方法對存貨周轉率具有較大的影響,因此,在分析企業(yè)不同時期或不同企業(yè)的存貨周轉率時,應注意存貨計價方法是否一致。另外,為了改善資產報酬率,企業(yè)管理層可能會希望降低存貨水平和周轉期,有時受人為因素影響,該指標不能準確地反映存貨資產的運營效率。同時,在分析中不可忽視因存貨水平過高或過低而造成的一些相關成本,如存貨水平低會造成失去顧客信譽、銷售機會及生產延后。
值得注意的是,存貨水平高、存貨周轉率低,未必表明資產使用效率低。存貨增加可能是經營策略的結果,如對因短缺可能造成未來供應中斷而采取的謹慎性行為、預測未來物價上漲的投機行動、滿足預計商品需求增加的行動等等。此外,對很多實施存貨控制(如準時制JIT)、實現零庫存的企業(yè),在對其進行考核時,該比率將失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