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jiān)公司字[1999]138號
頒布時間:1999-12-0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中國證監(jiān)會
各上市公司:
為規(guī)范上市公司運作,督促上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地做好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提取、核銷等工作,依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guī)定》(財會字[1999]35號)的精神,現將有關上市公司監(jiān)管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司應建立健全有關提取壞賬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等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的內部控制制度(以下簡稱“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應本著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化解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責成相關部門擬定(或修訂)內部控制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正式實施。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擬定(或修訂)的內部控制制度時,公司監(jiān)事應列席會議。
二、公司經理應按董事會的要求提交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書面報告。公司經理書面報告應詳細說明提取減值準備的依據、方法、比例和數額,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等。董事會應就公司經理報告中的各項內容逐項表決通過后實施,同時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是否符合公司實際情況作出評價。
三、已提取減值準備的資產確需核銷時,公司經理應向董事會提交擬核銷資產減值準備的書面報告。公司經理書面報告經董事會逐項表決通過后實施。公司經理書面報告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1、核銷數額和相應的書面證據;
2、形成的過程及原因;
3、追蹤催討和改進措施;
4、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5、涉及的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意見;
6、董事會認為必要的其他書面材料。
四、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巨大的、或涉及關聯(lián)交易的,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時,公司董事會應提交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書面報告,書面報告至少包括下列內容:1、核銷和計提數額;2、核銷資產形成的過程及原因;3、追蹤催討和改進措施;4、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5、對涉及的有關責任人員處理結果或意見;6、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涉及的關聯(lián)方償付能力以及是否會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說明。
五、監(jiān)事會對內部控制制度制定和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必要時可聘請具有證券從業(yè)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并列席董事會審議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議。必要時還可以要求內部審計部門就內部控制制度執(zhí)行情況、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情況提供書面報告。監(jiān)事會應對董事會有關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決議程序是否合法、依據是否充分等方面提出書面意見,并形成決議向股東大會報告。
六、公司應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比例和提取金額。如已提準備的資產在減值準備提取后,其價值又有較大變動,且對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業(yè)績有重大影響,公司應及時作出公告。
七、證券監(jiān)管部門將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zhí)行情況,以及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履行相關職責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操縱利潤和提供虛假財務信息的公司及其負有相關責任的公司董事、監(jiān)事,將視檢查情況依法做出處罰。
八、公司應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發(f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guī)定》(財會字[1999]35號),并于董事會通過1999年年度報告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