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仍可免契稅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無償贈與的減免稅提出了嚴格要求。有法律人士根據該《通知》作出解釋:今后不論是否法定繼承人,其受贈的房產都要征收契稅,征收額度為贈與房屋市場價的3%.
昨日本市房地產稅法方面的專家信利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的劉福元律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上述解釋并不正確,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仍可減免契稅。
據他介紹,國家稅務總局于今年9月份公布的這項《通知》的初衷是為了打擊部分個人為了偷逃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而通過“假贈予”方式,轉讓個人房產,而出臺的一項政策。其中,所提及的非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要交契稅;受贈予人士,要交納3%的房屋契稅;早先就有國家稅務總局的行政規(guī)章規(guī)定。此前稅務總局所作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可免予征收稅率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并沒有因為該《通知》的發(fā)布,而發(fā)生任何改變。因此,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仍可免予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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