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開店 稅務有優(yōu)惠

來源: 編輯: 2006/07/15 10:19:01 字體:

  殘疾人開店,要看開何類型的店,如果是服務型的店,屬于地稅管轄范圍。個體工商戶的所得稅管理也屬地稅管轄范圍。如果開的是批發(fā)或零售貨物的店,達不到月銷售額5000元的,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業(yè)務,免征增值稅。

  殘疾人員可享受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主要是營業(yè)稅和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yè)稅。這里所稱的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是指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且其所得屬于勞動所得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我市根據殘疾人員殘疾等級標準制定了不同的減征幅度,對未達到規(guī)定的殘疾等級的殘疾人不減免個人所得稅,具體標準由各縣(市)自定。

  殘疾人員申請減征、免征稅收的需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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