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高頓財務培訓和高頓稅務峰會聯(lián)合舉辦的“解讀個稅新編,重塑薪酬架構”稅務專場活動在上海四季酒店舉辦。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處相關負責人透露,未來3-5年,個人所得稅起征標準調整的可能性已經不大。
該負責人在講演中指出,個人所得稅法自1980年施行以來,在調節(jié)收入分配、組織財政收入等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社會經濟形勢發(fā)展變化,原來的個人所得稅制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難以充分體現(xiàn)公平負擔的原則等。今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充分考慮了居民基本生活支出不納稅的原則,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原來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僅較大幅度地減輕了中低收入者稅負,而且也更具前瞻性。在未來3-5年內,個人所得稅起征標準調整的空間已經不大。
而對于網(wǎng)上征集意見階段,有網(wǎng)友提出的把起征標準提高到5000元、甚至是8000元的建議,該負責人認為,過高的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不利于發(fā)揮調節(jié)公民收入分配的作用,不利于培養(yǎng)民眾自覺納稅意識,大幅度的調整也不利于財政收入的穩(wěn)定。
此外,該負責人還透露,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下一步打算,將更多地集中在轉變稅制模式,完善稅制要素、取消不合理的稅務減免項目,調整征管方式,健全配套條件等方面。未來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將逐漸轉向以個人申報為主,單位代扣代繳為輔的征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