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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業(yè)報》:資源稅改革須防負擔轉嫁給消費者

2009-7-25 13:28 中國工業(yè)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新聞:醞釀已久的資源稅改革方案已在2008年年末提交國務院,但由于金融危機的爆發(fā),使得這項改革不得不停滯下來。隨著近幾個月來經濟的逐步轉暖,中央政府開始頻頻發(fā)布推進資源稅改革的信息。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近日表示,隨著經濟的轉暖,資源稅改革勢在必行。

  評論:我國目前征收資源稅的稅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氣等,水資源、黃金、地熱資源等目前并未納入資源稅征收稅目,這顯然不利于這些資源尤其是水資源得到進一步的節(jié)約使用。另外,我國當前征收資源稅采用的是從量計征的辦法,這導致盡管部分資源價格近些年來增長較快,資源型企業(yè)的收入增加很多,但政府的稅收與百姓利益并未得到相應的增加。

  近年來,在煤炭等資源價格上漲很快情形下,資源稅稅率依然保持不變,造成稅率不能充分反映資源價格的變動。所以,遵循擴大征收范圍、改革計征方式、提高稅負水平、統(tǒng)籌稅費關系等思路實施資源稅改革,對于進一步樹立全民節(jié)能意識、促進資源節(jié)約利用,以及讓民眾更多分享資源開采與利用產生的利益,具有很強的現(xiàn)實必要性。

  不過,同時需要看到的是,遵循擴大征收范圍、改革計征方式、提高稅負水平等思路實施資源稅改革,也容易出現(xiàn)資源型壟斷企業(yè)向消費者轉嫁增加負擔的可能性。對于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格為主的資源來說,由于價格上漲過快容易受到市場一定程度的抑制,因而這些資源的開采企業(yè)向消費者轉嫁負擔的能力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其實,面對資源稅改革帶來的經營成本增加,資源型壟斷企業(yè)有兩種降低經營成本與負擔的途徑,除了向消費者轉嫁增加的負擔之外,還可通過內部節(jié)能降耗、挖潛增效、提高技術與管理水平等途徑消化上升的成本。

  需要看到的是,如果隨著資源稅改革的實施出現(xiàn)企業(yè)負擔轉嫁的現(xiàn)象,導致消費者成為資源稅改革增加成本的唯一承受者,則將造成資源稅改革目的與結果在一定程度上的異化。所以,實施資源稅改革要通過避免與防范負擔轉嫁,在促進能源節(jié)約與維護消費者權益之間達到平衡。唯其如此,資源稅改革的目的與初衷才能得到更為切實的體現(xiàn)。

責任編輯: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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