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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將“捆綁”車船稅 車船稅將由保險公司代收

2007-3-2 15:49 北京娛樂信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昨日記者從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獲悉,未來有族將在投保交強險時交納車船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頒布后,自2007年1月1日起,各區(qū)縣地稅局將暫不受理2007年度的車船稅申報征收工作。而日前,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在接受北京媒體記者采訪時曾透露車船稅具體征收時間為下半年。下半年征收的將是今年1年的車船稅。同時,王紀平還表示,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車船稅將改為由保險公司代收。

  對此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雖然目前規(guī)定已經(jīng)出臺,但具體的實施細則還沒有正式出臺,目前是考慮在交強險保單內增添交納車船稅的內容。屆時,消費者在投保交強險時就可交納車船稅。“兩項內容都是強制性的,結合在一起后,一來車主可以跑一趟辦兩件事情,更方便;二來也可以避免偷稅漏稅,并落實交強險!

  就此記者試圖與地稅方面進行核實,但對方表示暫時無法透露。而此前,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透露,國稅總局的細則出臺后,市地稅局將向市民公開征集意見,并在征求專家和發(fā)改委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由市政府最終確定。

  目前,共有22家財產保險公司可以銷售交強險。同時,工商銀行北京分行、農行、北京郵政局等也與保險公司簽訂了合作協(xié)議,可以辦理投保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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