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申報增值稅將用新辦法

2003-8-5 9:16 經濟日報·張潔 【 】【打印】【我要糾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fā)[2003]53號文件的規(guī)定,從8月份起,凡是使用國家稅務總局認定公布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均應按照新的申報辦法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新申報辦法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必須實行電子信息采集。使用防偽稅控系統(tǒng)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納稅人必須在抄報稅成功后,方可進行納稅申報。 

  新申報辦法改變了原來先申報后認證的做法,變“事后稽核”為“事前預防”。同時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相關熱詞: 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