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報道,今年4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完成了對當前個人所得稅改革問題的研究,并提出了適當調(diào)整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初步方案。而后按照立法程序上報國務院審議。
目前已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中相關的條款。參與此項改革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以800元費用為扣除標準(起征點)將會上提,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擴大納稅人申報的范圍,以求通過加強征管增加收入,把改革的減收效應降至最低。
改革前,有多種收入者如果單項收入達不到納稅標準,可能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改革后,規(guī)定由納稅人自行申報,若不申報屬于違法行為,這樣實際上擴大了申報的范圍。
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財政系主任朱青今天上午對記者表示,國內(nèi)各地目前的個稅標準相差太遠,最高的是深圳,個稅起征點是1600元,北京上海是1200元,其他省市則還是800元,而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個稅的起征點應該是800元。他認為,目前的個稅起征點和實際情況相差較遠,但由于各地方無權修改稅法,因此此次個稅改革實際上是提高個稅起征點,適應各地發(fā)展需要。他表示,個稅改革方案可能將實行浮動制,國家在確定一個起征點的基礎上,還有一個上下浮動率。但具體浮動多少,目前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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