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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征收人員征收稅款時必須持證上崗

2003-7-30 9:19 石家莊日報·靳曉磊 【 】【打印】【我要糾錯
  昨天,記者從市流動人口管理機關代征出租屋相關稅款通報會上獲悉,從8月1日起,市流動人口管理機關將正式代征出租房屋相關稅款,目前,各項準備工作已就緒。市流管辦提醒出租房屋者,征收人員在征收稅款時必須佩戴《上崗證》,否則可以拒繳。

  經(jīng)市政府批準,確定由市地稅機關委托市流動人口管理機關代征居民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應納稅款。據(jù)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市內(nèi)各區(qū)流動人口管理機關已與當?shù)?a href="http://m.8riaszlp.cn/shuishou/" target="_blank" class="bule">稅務部門簽訂代收代繳委托書,并聯(lián)合對執(zhí)行代征任務的500多名流動人口協(xié)管員進行了培訓。

  市流管辦提醒出租房屋者:代征人員在征收稅款時應至少兩人以上,且必須佩戴統(tǒng)一制作的《上崗證》;要嚴格按規(guī)定稅率征收;征收完畢后,必須向繳稅人出具《稅收繳款書》。出租房屋者如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征收情況,可撥打電話7033216進行舉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