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學習筆記: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2012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學習筆記、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任職資格 | 1.無民事行為能力(<10歲)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10—18歲)。如3歲的小孩自己也沒懂事,肯定不能做“董事”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未逾5年?;蛘咭蚍缸锉粍儕Z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5年。 注意:(1)并不是所有的觸犯刑法的從監(jiān)獲出來的都是5年,僅限于經濟犯罪的5年。 (2)打架了觸犯刑法從監(jiān)獲回來,不用反省5年,可以自己開公司或擔任董事,監(jiān)事。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yè)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yè)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yè)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把企業(yè)搞破產了,有個人責任的,反省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 ||
行為禁止,(不能干什么) | 1挪用公司資金 2.將公司資金以個人名義或者經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3.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就是說把公司的錢借給別人,看公司章程怎么規(guī)定的,2選1(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 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就是說章程有規(guī)定的可以,沒規(guī)定要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同意,沒同意,不能進行交易,董事會不行。 注意: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均有約束力。不包括一般的職工。 5.未經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yè)務。 就是說不能從事與任職公司相競爭的業(yè)務,經過股東大會同意的才可以。 注意: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guī)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td> | ||
股東訴訟 | 間接訴訟(代表公司訴訟) | 1.內部人給公司造成損失 | (1)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給公司造成損失,找監(jiān)事會。 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監(jiān)事會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監(jiān)事給公司造成損失,找董事會。 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董事會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間接訴訟,前提條件是侵犯“公司”利益 |
2. 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利益 | 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董事會、監(jiān)事會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td> | ||
股東直接訴訟 | 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直接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直接訴訟前提條件是侵犯“個別股東利益”?!?/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