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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陜西省 |
報名時間: | 網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補報名開通時間為2010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 |
報名網址: | 登錄“陜西會計”(網址:)。 |
審核確認: | 省級報名審核確認時間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補報名審核確認時間為2010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節(jié)假日正常受理)。受理時間:上午8:30—17:00,請網上報名后的考生及時到審核地點進行報名審核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省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會計服務大廳負責省本級考生的報名審核確認,地點:西安市五星街56號陜西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各市區(qū)考生報名地點詳見當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的通知。 |
準考證: | 考生于2011年4月20日-5月13日至登錄“陜西會計”按規(guī)定打印準考證。 |
各市報名: | 點擊查看各市、縣報名>> |
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陜財會考〔2010〕10號
各設區(qū)市、楊凌示范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11年5月14、15日舉行?,F就2011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財政部、人事部《〈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ㄒ唬﹫猿衷瓌t,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ǘ┱J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 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ㄋ模┚邆鋾嫃臉I(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么髮W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ǘ┤〉么髮W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ㄈ┤〉秒p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ㄋ模┤〉么T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ㄎ澹┤〉貌┦繉W位。
本通知報名條件中所規(guī)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前。
對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guī)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各市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按屬地原則進行考試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省直和中央駐陜單位的考試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由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非公有制經濟單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記級次,分別在各級報名點報名。同時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注冊信息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及用書
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繼續(xù)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各市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通過各種方式做好2011年度考試用書的宣傳工作,引導和幫助考生通過正規(guī)渠道選購考試用書,并于2010年11月2日前,將“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預訂單(見附件3)”,加蓋公章傳真至省會計考辦。
四、報名程序
今年我省實行獨立網報,考生報名時登錄“陜西會計”(網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填寫報名注冊信息表,按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進行照片采集,各報名點將考生照片在互聯網遠程審核通過后,考生才能在網上打印報名注冊信息表,并加蓋單位公章。首次報考考生須本人持蓋章后的報名注冊信息表,攜帶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由報名點現場打印報名信息回執(zhí)表,考生在指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報名結束。非首次報考考生,按網上報名系統(tǒng)操作提示進行,在指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報名結束。未在指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的考生將無法取得報考資格,結果責任自負。
五、報名費
按照省物價局陜價費調發(fā)[2002]22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每門科目40元。
六、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10年10月11日前,各市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11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1年度考試繼續(xù)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
2、2010年12月12日前,各市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qū)2011年度考試報名工作。網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補報名開通時間為2010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和全國網報時間相同。
3、2011年2月14日前,各市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報送《2011年度陜西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加蓋公章傳真至省會計考辦。
4、2011年2月23日前,各市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1年度陜西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加蓋公章傳真至省會計考辦。
5、2011年5月7日前,各市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6、2011年5月10日前,各市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guī)定向考生核發(fā)準考證??忌?011年4月20日-5月13日至登錄“陜西會計”按規(guī)定打印準考證。
7、2011年5月13日前,各市區(qū)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會同有關單位建立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購置、租賃防范高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準備,并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8、2011年5月14、15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 |
9、2011年7月31日前,省會計考辦向社會公布考試成績并下發(fā)成績數據光盤。
10、2011年12月10日前,各市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上報2011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七、省級報名審核確認時間
省級報名審核確認時間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補報名審核確認時間為2010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節(jié)假日正常受理)。受理時間:上午8:30—17:00,請網上報名后的考生及時到審核地點進行報名審核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八、省級報名審核確認地點
省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會計服務大廳負責省本級考生的報名審核確認,地點:西安市五星街56號陜西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咨詢電話:029-87624441,考生閱讀網上報名流程示意圖);各市區(qū)考生報名地點詳見當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的通知。
各市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精心做好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保2011年度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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