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易錯題集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里的重點易錯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1、納稅人對稅務機關( )的行為不服,可以不經行政復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A、不予核準延期申報、批準延期繳納稅款
B、不予審批減免稅或者出口退稅
C、不予抵扣稅款或者退還稅款
D、不予頒發(fā)稅務登記證、發(fā)售發(fā)票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行政復議前置程序的適用。應當先申請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包括:(1)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2)稅務機關不予審批減免稅或者出口退稅;(3)稅務機關不予抵扣稅款;(4)稅務機關不予退還稅款。
2、稅務局稽查局對某納稅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該納稅人對罰款決定不服,向稽查局的主管稅務局申請復議。稽查局沒有依法向復議機關提交了據以作出處罰決定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復議機關審理后決定,變更罰款為5萬元!抖悇招姓䦶妥h決定書》送達后,該納稅人逾期未向法院起訴。根據稅務行政復議規(guī)則的規(guī)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如果該納稅人不能按規(guī)定繳清10萬元罰款,則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才能申請復議
B、稅務局稽查局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稅務具體行政行為。
C、該納稅人應當在接到《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復議申請
D、如果該納稅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罰款5萬元的復議決定,由主管稅務局依法強制執(zhí)行或者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答案:BD
解析:(1)稅務機關作出的罰款處罰行為不屬于復議前置事項,申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罰款處罰不服,不需要先繳納罰款或提供擔保才能申請復議。選項A錯誤;(2)被申請人不按照規(guī)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稅務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稅務具體行政行為,選項B正確;(3)申請人可以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選項C錯誤;(4)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復議機關依法強制執(zhí)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選項D正確。
3、某外貿公司采取隱匿財產的手段,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該公司所欠繳的稅款20萬元。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該公司的行為構成的罪名是()。
A、偷稅罪
B、騙取出口退稅罪
C、抗稅罪
D、逃避追繳欠稅款罪
答案:D
4、下列各項中,屬于偷稅行為的有()。
A、隱匿賬簿、憑證,少繳應納稅款
B、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應納稅款
C、在賬簿上多列支出,少繳應納稅款
D、隱匿財產,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偷稅行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中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屬于偷稅行為。偷稅行為屬于一種比較嚴重的稅收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