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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題】
哪些人應當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渠道有哪些?
【答案】
如果您是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取得了經營所得,并且實行查賬征收的,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注:實行經營所得核定征收的納稅人不需辦理。
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經營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如果年度內只取得一處經營所得,需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如果年度內從兩處及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分別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再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渠道如下:
一、自己辦
您可在國家稅務總局所在市市稅務局官網首頁點擊“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辦理經營所得B表和C表申報。
二、單位辦
您可以請被投資單位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幫助代辦經營所得(B表)申報。
三、大廳辦
建議您盡量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或扣繳端辦理,若在遠程辦稅中遇到問題,也可攜帶申報表及相關資料前往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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