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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知識!期末增量留抵退稅您享受了嗎?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從2019年4月1日起,我國開始全面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9月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了《關于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yè)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4號),增大了部分先進制造業(yè)的退稅金額,對于符合條件的增量留抵退稅額允許在計算時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退稅優(yōu)惠政策進一步放寬。根據(jù)以下六個問題我們來了解一下增量留抵退稅。
一、符合哪些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申請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
二、如何計算退稅額?
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三、如何申請辦理增量留抵退稅?
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于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nèi),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后,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四、如何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準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當期,以稅務機關核準的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沖減期末留抵稅額,并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相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
五、申請留抵退稅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若同時發(fā)生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應如何申請退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辦理免抵退稅后,仍符合留抵退稅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也就是說要按照“先免抵退稅,后留抵退稅”的原則進行判斷;同時,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于退還留抵稅額。
六、納稅人申請留抵退稅應以哪個時間的納稅信用等級確定納稅人是否符合條件?
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申請留抵退稅當期的納稅信用等級來判斷是否符合規(guī)定條件。如果在申請時符合規(guī)定條件,后來等級被調(diào)整為C、D級,稅務機關不追繳已退稅款。但納稅人以后再次申請留抵退稅時,如果信用等級為C、D級,則不能再次享受該政策。
政策依據(jù):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yè)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4號)。
以上內(nèi)容僅供參考學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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