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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管局2023年高級會計師評審通知,2023年國管局高會評審申報時間為8月14日至9月17日,申報成功后,申報人在線預約材料報送時間,于9月18日至9月28日按照預約時間報送材料。
國管局高評委關于開展2023年度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國管高評委〔2023〕2號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辦公廳(室),中央管理在京企業(yè)辦公廳(室):
根據2023年度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安排,我們定于2023年8月至11月開展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F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和對象
國管局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范圍為國管局會計事務工作范圍內的在職在崗會計人員。
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會計人員不得參評。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按規(guī)定完成近5個年度的繼續(xù)教育。
2.系統(tǒng)掌握和應用經濟與管理理論、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
3.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工作經驗,能獨立負責某領域或一個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4.工作業(yè)績較為突出,有效提高了會計管理水平或經濟效益。
5.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會計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會計相關研究課題、調研報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創(chuàng)新等。
(二)學歷(學位)和資歷條件。
申報人持有在有效期內(2020年至今)的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或會計專業(yè)講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或會計專業(yè)講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或會計專業(yè)講師資格滿3年,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或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或會計專業(yè)講師資格并從事會計工作均滿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會計專業(yè)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2)參加編寫?。ú浚┘壖耙陨蠒嬓袠I(yè)法規(guī),且為主要起草人。
4.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或會計專業(yè)講師資格并從事會計工作均滿10年。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制止各地自行評定經濟、統(tǒng)計、會計、審計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通知》(人辦職〔1993〕3號)及相關文件要求,1993年5月25日后各地、各單位(含部隊、武警)自行進行的經濟、統(tǒng)計、會計、審計專業(yè)資格評審評定的中級職稱一律無效,不得以此計算資歷年限。
(三)其他申報條件。
全國、中央國家機關和省級高端會計人才培養(yǎng)工程畢業(yè)學員,目前仍從事會計及相關工作的,可以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三、申報程序
(一)在線申報。申報人于8月14日至9月17日登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進入職稱評審系統(tǒng)的“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模塊,按照系統(tǒng)提示在線填寫申報信息。其中“專業(yè)工作研究能力”、“專業(yè)獲獎/取得專利/標準制定”欄目所填內容應當與業(yè)務工作相關,并在獲評現職稱且2017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
通過線上初審后,申報人應當用A4紙打印3份《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并按要求粘貼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在“個人申請”欄用藍黑或黑色的鋼筆、簽字筆簽名。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工作單位、一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要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分別在對應欄簽署意見和蓋章。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在照片粘貼處和申請表右側加蓋騎縫章。如申報人工作單位為一級主管單位,申報表由申報人所在部門和人事部門審核,并分別在對應欄簽署意見和蓋章。
(三)材料報送。單位審核完成后,申報人在線預約材料報送時間,于9月18日至9月28日按照預約時間將申報材料報送至中央國家機關會計業(yè)務接待室(北京市海淀區(qū)北下關皂君廟4號院北樓東門一層;辦公時間:8:30-11:30,14:00-17:30)。
(四)材料復核。國管局高評委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后,組織安排答辯。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申報材料
(一)材料要求。
申報人在線申報時應按要求在系統(tǒng)內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繼續(xù)教育學分記錄以及“工作業(yè)績與成果”、“專業(yè)工作研究能力”、“專業(yè)獲獎/取得專利/標準制定”欄目對應的證明材料作為附件。相關資料為公開發(fā)表的期刊、著作的,需上傳封面、版權頁、目錄和全文。
為進一步推進電子化、無紙化辦公,落實節(jié)約節(jié)儉要求,申報人僅需報送如下紙質材料,并確保材料真實有效:
1.申報表原件3份。每份申報表中3個公章、2個騎縫章齊全。
2.申報論文1篇。如論文已經發(fā)表,應當同時提供其公開發(fā)表資料(封面、版權頁、目錄和全文)復印件1套。
3.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清姓名,裝入小塑料袋。
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入牛皮紙材料袋,材料袋封面粘貼從系統(tǒng)中打印的“申報材料目錄表”。
(二)申報論文要求。
1.論文應當為申報人獨立撰寫,確保不存在學術不端問題,否則取消答辯資格。合作發(fā)表的文章不能作為申報論文。
2.論文應為工作研究類論文,緊密結合申報人獲評現職稱以來所從事的會計管理工作及專業(yè)特點,論點正確,論據充分,對本專業(yè)的理論問題和發(fā)展趨勢有獨到見解,對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論文應避免題目過大或泛泛而談。
3.論文可以是在有關報刊上發(fā)表過的,可以是發(fā)表過并進行修改的,也可以是為申報職稱專門撰寫的。
4.下列材料不得作為申報論文:宣傳報道稿件、會議發(fā)言稿、會議簡報、考察報告、項目報告、教材、畢業(yè)論文、經濟技術類報告、譯文、工作計劃、章程、辦法以及事務性、操作性的具體工作方案等。
5.編寫要求。
(1)論文中引用的文字、數據應采取加注方式,并在參考文獻目錄中注明原作者和原文章的名稱、出處、頁碼、日期。
(2)論文中引用的表格應在表格下面注明原作者和原文章的名稱、出處、頁碼、日期。
(3)申報論文應當用A4紙打印、裝訂,并按照編寫格式中的項目順序裝訂。
(4)論文摘要字數要在200字至300字之間,正文字數在3000字至5000字之間。
6.編寫格式。
(1)封面(包括論文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論文的專業(yè)方向。如論文已經發(fā)表,應在封面題目正下方括號注明論文發(fā)表的期刊或專著的名稱、期次或日期、頁碼,更換標題的應同時注明原標題。)
(2)目錄
(3)摘要
(4)緒論(說明研究背景、目的和意義)
(5)論文主體
(6)結論及建議
(7)參考文獻目錄
(8)封底(可用A4白紙)
國管局高評委
2023年8月10日
(聯系電話:王超010-62136921,王瑾010-621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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