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0號
頒布時間:2015-11-1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0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廢止〈海南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的決定》已經(jīng)2015年11月11日六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wù)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 劉賜貴
201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廢止《海南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的決定
《海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已經(jīng)201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15年7月1日起實施。省人民政府決定,1992年4月7日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號)公布的《海南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