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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法基礎◆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政府部門」單選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guī)定,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政府部門是( )。
A、國務院財政部門
B、國家稅務總局
C、審計署
D、商務部
根據(jù)《會計法》規(guī)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會計工作。
【知識點擴充】
國家稅務總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根據(jù)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91條的規(guī)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國務院26個組成部門之一,在國務院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審計工作。審計長是審計署的行政首長,是國務院組成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的主管國內(nèi)外貿(mào)易和國際經(jīng)濟合作的部門,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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