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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8年初級會計考試的通過人數(shù)68萬人,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的報名人數(shù)為403.6萬人,2018年的初級會計考試的通過率為16.85%,看到這組數(shù)據(jù),小伙伴們是不是感覺心涼了一截,不要擔心,每天按部就班的看書做題,我相信你們一定是初級考場上最靚的崽,你們也一定會成為眾多分子中的一員,新的一年不要喪,越努力,越幸運!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的老師們給大家整理的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經(jīng)濟法基礎》的背書記載事項相關知識點,讓我們一起學習吧。
背書記載事項
1. 背書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背書未記載日期的,視為在票據(jù)到期日前背書(相對記載事項)。
2. 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票據(jù)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注意】背書人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即將票據(jù)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據(jù)被背書人欄內(nèi)記載自己的名稱與背書人記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委托收款背書應記載“委托收款”字樣、被背書人和背書人簽章。質押背書應記載“質押”字樣、質權人和出質人簽章。
4. 票據(jù)憑證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jù)憑證上。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票據(jù)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
【提示】第一記載人,為粘單上第一手背書的背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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