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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網(wǎng)校整理了關于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的零基礎知識點,幫助廣大的學員更好地預習,為以后的學習打下良好的基礎。
知識點:單位負責人對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的法律責任
1.刑事責任
情節(jié)惡劣的,構成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對犯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政責任
情節(jié)輕微,危害性不大,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的補救措施
(1)恢復其名譽(賠禮道歉)。
(2)恢復原有職務、級別(前提條件:征得會計人員同意)。
【注意】陷阱:恢復從業(yè)資格,恢復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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