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摘要:山東2019初級經濟師報名時間為7月29日-8月12日,資格審查時間為8月8日-8月14日,繳費時間為8月15日-8月21日,考試費每人每科61元。
關于做好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魯人考函〔2019〕25號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級別及專業(yè)設置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見附件2)。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 考試時間及科目
全國統一的經濟考試時間為11月2日、3日,按專業(yè)分兩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具體安排如下:
批次 | 專業(yè)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初級:所有15個專業(yè) 中級:農業(yè)經濟、房地產經濟、建筑經濟等3個專業(yè) | 11月2日上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0:30-12:00 |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級)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中級) | |||
2 | 中級: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旅游經濟等7個專業(yè) | 11月2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6:30-18:00 |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中級) | |||
3 | 中級:商業(yè)經濟、金融、保險等3個專業(yè)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0:30-12:00 |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中級) | |||
4 | 中級:工商管理、財政稅收等2個專業(yè)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6:30-18:00 |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中級) |
《經濟基礎知識》科目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科目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xù)作答的方式,每個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科目合計可提前30分鐘交卷、離場。
三、 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一)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應試人員須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應試人員除攜帶身份證件(或社保卡)、準考證、鉛筆(針對部分運算量較大的科目)外,無需攜帶其他任何工具參加考試。禁止應試人員將除鉛筆外的其他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
(二)應試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官方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的“電子化考試服務專區(qū)”,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及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三)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
四、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初級考試的人員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中級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高中畢業(yè)或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取得經濟系列初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0年。
2. 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6年。
3.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4. 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5. 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年。
6. 具備博士學位。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guī)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的規(guī)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能夠證明應試人員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報考經濟(初級)考試。
五、 報名安排及考區(qū)設置
(一)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制相關政策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
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統一網上報名。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繳費。
報名時間:2019年7月29日9∶00—8月12日16∶00;
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8月8日9∶00—8月14日16∶00;
繳費時間:2019年8月15日9∶00—8月21日16∶00。
首次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應試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信息24小時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新注冊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能正常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等,請應試人員上傳符合標準要求的照片。以往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注冊過的應試人員不得更換照片。
己注冊的應試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補充信息24小時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應試人員報名時,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qū)(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fā)放);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知曉規(guī)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簽署(提交)《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本市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審查工作分為網上核查和現場核查。
應試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信息進行條件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自動通過網上資格核驗。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應試人員、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
進行現場核查的應試人員所需提供材料:
1. 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
提供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4)經濟系列初級職稱證書原件(高中或中專學歷報考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提供)。
2. 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
提供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4)經濟系列初級職稱證書原件(高中或中專學歷報考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提供)。
(三)各市要嚴格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可根據屬地原則報考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建立和暢通監(jiān)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應試人員網上報名期間:
1. 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請與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
2. 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方式:010-86482871)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fā)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3日15∶05。
各市務必將審核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及方式進行公告,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六)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16市設置考區(qū)。
六、 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文件規(guī)定,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61元。
七、 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
考試用書種類及訂購方式詳見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
八、 考試實施注意事項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多、全面采用機考形式,是一項考試規(guī)模大、技術要求高、組織實施難度較高的重大資格考試,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結合實際,從以下方面入手,切實做好考試的組織實施,確保考試工作平穩(wěn)順利進行。
(一)加強考務工作人員管理,確??荚嚱M織各個環(huán)節(jié)安全、平穩(wěn)進行。在報名資格審核、考試數據管理、考試實施等環(huán)節(jié),加強考務操作培訓和保密警示教育,將考試的各項考務操作要求和安全保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
(二)切實做好考務鎖、監(jiān)考鎖和VPNKEY管理。要建立完善考務鎖、監(jiān)考鎖和VPNKEY的安全管理制度,發(fā)放時要逐一登記,做到專人保管、專人使用;考后統一回收至省中心,嚴防丟失。統一發(fā)放的考務鎖、監(jiān)考鎖和VPNKEY只應用于經濟機考系統,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三)充分發(fā)揮部門聯動機制優(yōu)勢。要提前協調,確??荚嚻陂g電力保障;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加大考點內外的聯合巡查力度,確??荚嚢踩樌M行。
(四)高度重視考試宣傳工作,營造輿論氛圍,提高誠信參考意識。要通過多種方式告知應試人員閱卷過程中將使用技術手段對試卷進行雷同監(jiān)測,對被甄別為雷同的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和用人單位提供查詢服務。
(五)密切監(jiān)測輿情動向??荚嚻陂g及考試前后,各市重點加強輿情監(jiān)測,設專人密切關注報刊、網絡以及手機短信等媒介中有關經濟考試的信息,如發(fā)現考前有高科技作弊和大規(guī)模舞弊問題等,要及時向當地公安、網監(jiān)部門報案。
附件:1.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
2. 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和科目代碼表
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7月23日
附件1
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
工作內容 | 工作時間 | 方式及途徑 |
報送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審核點信息匯總表 | 7月24日前 | 協同辦公平臺 |
報送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資源表(具體到機位數) | 9月11日 | 傳真至0531-88190514 協同辦公平臺 |
報送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值班信息表 | 10月28日 | 協同辦公平臺 |
從指定地點領取考務鎖、監(jiān)考鎖和VPNKEY | 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 |
考試實施 | 11月2日 11月3日 | |
將考后數據備份光盤(一式兩份,光盤內文件夾以“考點-日期-場次”層級設置)、座次表、考務鎖、監(jiān)考鎖和VPNKEY、考場情況記錄單、監(jiān)考人員名單、巡視人員安排表(具體到考場)等送至指定地點 | 11月4日 | 專人專車 |
報送2019年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情況表 | 11月11日前 | 傳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
注:所涉及表格請各市自行從考務通FTP下載使用。
附件2
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和科目代碼表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目 |
001.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 04. 初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農業(yè)經濟) | |||
03.商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商業(yè)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
001.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 03. 中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4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農業(yè)經濟) | |||
03.商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商業(yè)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4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相關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